粮食定价体制改革不可松劲

粮食定价体制改革不可松劲

前的粮食问题,不是总量问题,而是结构性问题,既包括品种结构不合理,如大豆供给不足、谷物生产过剩,也包括成本高企、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。价格机制和收储制度不改革,农民生产的粮食国家“照单全收”,就不会有动力优化种植结构、提高粮食品质
 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,我国粮食生产再获丰收。其中,库存较多的玉米继续调减,市场短缺的大豆继续增加。此前,国家发改委首次调低小麦最低收购价格,打破了12年来持续上涨或持平的态势。对此,一些人产生了“粮食价格改革可以松口气”的思想。笔者认为,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时候,粮食定价机制、补贴政策改革更不能松懈,重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势在必行。
  为保护种粮积极性,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行价格补贴政策,经过10多年的演变,覆盖了多数大宗农产品。当时,这对于促进农产品产量增长、农民收入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随着形势的变化,价格补贴政策也逐渐使得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,部分农产品库存积压,“国货入库、洋货入市”,价格倒挂,财政压力过大,农业竞争力下降。
  对此,国家启动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,分品种推进。2014年和2015年,分别对棉花和油菜取消了临时收储政策。2016年,对东北四省区玉米取消了托市政策,实行“市场定价、价补分离”的政策。数据显示,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合理调减,农民获得了一定财政补贴,更重要的是取消玉米政府定价后,活跃了多元化的粮食收储主体,调动了加工企业的积极性,解决了价格倒挂的问题,也明显缩小了国产玉米与进口玉米的价差。
  改革越往后,骨头越难啃。目前,推进小麦和稻谷的定价机制改革摆在了人们面前。稻谷和小麦是主要的口粮作物,也是种粮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。据有关部门预测,今年底小麦和稻谷的库存,将分别超过全年消费量的80%和70%,远远高于国际标准。在最低收购价影响下,我国小麦和大米的平均价格,比进口到岸完税成本价高出约三成,致使入库小麦和稻谷难以顺价销售,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、加大了亏损风险,而且已经面临销不出、存不下、购不进的局面。
  可见,当前的粮食问题,不是总量问题,而是结构性问题,既包括品种结构不合理,如大豆供给不足、谷物生产过剩,也包括成本高企、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。理顺农产品价格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,只有引入市场机制,才能实现农业的降成本、去库存、补短板。价格机制和收储制度不改革,农民生产的粮食国家“照单全收”,就不会有动力优化种植结构、提高粮食品质。因此,小麦和稻谷的价格改革不能回避。
  稻麦托市政策的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,按照市场定价、价补分离、多元收购的原则,积极推进。考虑到稻麦的特殊性,其推进应遵从三个原则:一是粮食安全得到保障,做到口粮绝对安全;二是充分考虑农民利益,由于小规模种粮农户将长期存在,改革不能影响其基本生计;三是全球化不可逆转,补贴应遵守世贸组织的“蓝箱”规则。要理顺价格、活跃市场,促使稻麦生产从片面注重增加产量转向注重品质、提高效益、按需生产的良性轨道。
  在粮食连续丰收的背景下,要区分产量和产能,今后粮食产量主要由市场决定,在一定水平基础上,可高可低、能增能减;产能则要稳步提高,通过管住耕地红线、加强科技投入,实现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。要区分价格和补贴,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,价格引导生产;把隐含在托市收购价中的财政补贴抽出来作为收入补贴给农业主体。最终目标是实现藏粮于地保产能、适当储备防风险、面向市场调结构、改革机制减库存。(原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乔金亮)